来源: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 发布时间:2024-09-29 作者: 阅读数:10次
各学院、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横向科研项目规范管理,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杭电科【2022】119号)和《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电科【2022】118号)规定,现对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工作,重点促进历史遗留在研项目结题,项目应完成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截止时间为准。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已完成项目(经费已全额到款)结题
1.项目负责人需获取项目委托方盖章的《结题证明》(模板可使用附件1)或任何来源于项目委托方能证明项目验收完成的书面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正常”。(注意:项目委托方也包括负责具体执行的下设机构)。
2.对于无法获取委托方盖章证明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情况说明》(模板可使用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正常”。
1.对于未能如期完成需要终止执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获取与委托方协商签订的《项目终止协议》(模板可使用附件3),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申请终止或撤销”。
2.对于历史遗留未结题项目(即项目开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项目),考虑到获取终止协议的困难情况,经产学研决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说明表》(附件4)说明未签订终止协议的原因,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申请终止或撤销”。
1.对于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获取与委托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或《关于项目执行期超过预期的报告(免税延期)》(模板可使用附件5),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变更”栏目,变更类型选择“延期变更”,准确填写延期终止时间。
2.对于无法获取上述协议但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附件6)说明项目延期原因,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变更”栏目,变更类型选择“延期变更”,准确填写延期终止时间。
四、其他
1.到期项目结题工作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院截止时间10月28日上午10:00)。
2.各学院(部门)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填制《横向科研应结未结项目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7),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pky@hdu.edu.cn(请以学院+《横向科研应结未结项目情况汇总表》命名),纸质版经学院(部门)盖章后提交至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306办公室,联系电话:86919101,联系人:潘珂怡。
3.合同有效期止一年内未能结题,且未提交《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或《项目终止协议》的项目,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将汇总后提交计财处按暂停项目经费使用权等方式处理。
附件4: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说明表.doc
附件6: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docx
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