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 发布时间:2024-09-25 作者: 阅读数:10次
各相关学院、科研单位:
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申报通知要求,拟开展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研究期限至2024年6月的社科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组织与实施
社科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由社科处组织验收。
三、验收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调剂等需严格按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需按规定填写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2),如有预算调整,请将相关调整材料一并提交。
2.关于研究成果填报要求
所有发表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成果报道等,须与项目有关,已发表和通知已录用的论文(附全文,未见刊的加附录用通知复印件)。
3.关于申请延期项目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上报科研处。
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4日前(学院截止时间10月11日上午10:00)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结题审批书(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我处。电子版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并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联系人:戴英
联系电话:86873867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