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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 发布时间:2024-07-05 作者: 阅读数:352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及《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2024]10号,附件1,现将36365线路官网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在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并被聘为教师岗位的教师,必须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参与本科教学的其他岗位人员,特聘教授,进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教师,休病、产假超过一学期的教师,公派出国或在校外挂职工作超过一学期的教师,自愿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杭电教[315]号),青年教师在参与助讲培养期间,其教学业绩考核一般按B等计算。

符合自愿参加条件的老师如不参加考核,请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出不参加考核的申请,逾期不再变动。

二、材料提交

请各位参加考核的老师在2024年7月10日前将《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发送到教科办邮箱(jjjkb@hdu.edu.cn),有教改项目、教改类论文、指导本科生论文或获奖的教师需同時提交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如项目分值需要分配,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分值分配表》一并提交。

 考核数据采集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教科办          

                2024年7月5日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2024]10号).pdf

附件2: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项目分值分配表.doc